我前世的情人

 

我和A君是在一个聚会上相识的。那一年,我还是个初到报社的小记者。那次聚会上,我只是个不起眼的小茶水。我们并没有俗套的被洒出的茶水浸湿了衣服而相识。我们用另一种俗套再次偶遇于一间舞厅――我去取一篇稿子。那个作者是他的一个朋友。当然,事前我并不知道。

A君说怪不得上次他见我觉得我和其它的女人和其它的小茶水都不太一样。是的,其它的小茶水都是男的,而其它的女人都不是小茶水。他的朋友笑了,说怪不得上次他的朋友一直注意我。如果照此原因,我肯定是那次宴会上关注度最高的女人,也是最被其它女人嫉妒的小茶水。我把这件事当作了一个优雅的玩笑,那天还没有过完我已经把它给忘了。毕竟,那是风花雪月中的三十年代的上海。

可是再后来,我开始不断的在各种场合与A君偶遇。一开始我以为这是一个阴谋,但我实在不明白他要在我一个小茶水身上阴谋到什么。

就这样我们以每星期二三次的机率偶遇着。很快我们由相见无言变成无话不谈。但是他并不能算是我的知己。我所谓的无话不谈只不过是一些闲话而已。他会告诉我最近流行什么样子的衣服,女人们都热衷于什么,我会告诉他报社又来了个美女,又有什么八卦消息要发表。

时间长了,我开始依赖与和他聊天,和他一起喝茶。而我的生活也开始了改变,这种感觉只能用皮肤感觉得到,却无法说出它哪里不对。

我没有想过要嫁给他,但是和这样的男人结婚也不错。毕竟,他是个有钱人。我知道我长得不漂亮,他会在外面沾花惹草,但我们一样会白头携老。

某天中午,他打电话到报社说要请我吃晚饭,我很痛快的答应。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不想一个人过生日。晚上的时候,他在我的住处等我。他有我房间的钥匙,但这并不代表什么。我也忘了是因为什么原因我给了他钥匙。房间里摆满了鲜花,桌子上还有丰盛的晚餐,还有一瓶皮诺。我不知道他从哪里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的,我被这个男人小小的感动一下。

几杯酒之后,他开始为我讲述他的第一次——他第一次逃学,第一次偷喝父亲的酒,第一次和女生接吻,第一次和女人上床……他拿起了我书架上的一张唱片,告诉我说那次那个女人放的也是这张唱片……随后,我便在这音乐声里,在他的手中旋转起来……

我没有谈过恋爱,我没有接过吻,更没有和男人睡过一张床,我还没有准备好,我甚至不知道我该不该和他上床。

他的确很好,尽管我们的身份悬殊很大,尽管他看上去很霸道,很纨绔,但他在我旁边时让我感觉到轻松,自在。曾经……

在那不久我选择了离开上海,虽然我知道我这一生都会想念他……

 

********************************

 

动荡的年代……

我和革命同志B相见与云南一个异常偏远的小镇。

我是在黑夜中被人送到他们家的。那时我已经昏迷好几天了。就在我又可以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一直在照顾我的是个男的。我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要把我送到这里来。一个没有女人的家里来。

可能是我在昏迷的时候已经习惯了他的皮肤和体温了,即使是在清醒的时候他因为要照顾我而对我的“肌肤之亲”并没有让我有太多的不舒服,只是略会觉得尴尬。我会闭上眼睛,一句话不说静静的躺在那里。后来,他说那是我最安静的时候,若是先认识我的人,断然不会想象出那样的我。

我在床上的那些日子,消磨时间的唯一方式就是他为我读书。我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这么多的书,有一些是我曾经看过的,有一些是我看过的书中提到的,还有一些是我根本不知道的。那一年是我读书最多――不,应该说是听书最多的一年。

他懂的很多。他告诉我如何识别天空上的星星,怎样才能等分三角形,李白和杜甫都有什么特点,为什么我们国家在七八月份的时候是夏天,他教我如何分辨小提琴和大提琴,梵高又是谁,外国人为什么信仰天主教……

外公外婆家里也有很多书,但是他们从来没有给我讲过很多,基本上都是我自己在读。

绝大多数的时间里他很安静,但在教给我知识的时候他又健谈的。

我们有时候也会到离家有一段距离的一个河边。那里比他的家更偏僻,没有人会想到在那么纷乱的时代还会有这么一个世外桃源。我之所以要去那里是因为我要去那里洗澡,我喜欢那里的水,那里的鸟儿。还有,那时他总会拉小提琴。我能感觉的到,那小提琴不是拉给我的。那也是他唯一能够忘记我,去到一段我不知道的曾经的世界里去的时间。

回来的时候总是我背着小提琴,他背着我。那也是我和小提琴最亲密接触的时候,其它的时候那只小提琴是不允许被动的。

终于有一次,在回来的时候我们遇上了一场大雨,为了让那把小提琴不被雨淋,他几乎脱光了自己所有的衣服。回到家以后我安然无样,他却从来没有的发起了高烧。

家里的柴火全被浇湿了,根本没有可以取暖的东西,他一阵阵的在打冷颤。我忘记了是从哪里听到过的,我裸露了我们所有的肌肤,用我的身体为他带了温度。十多个小时过去了,他慢慢的开始平静,呼吸逐渐均匀,我终于放了心……

三个月以后,他告诉我说他很快就要走了, 要到英国去了。我知道那个国家,他给我讲过,并且我知道那里有他喜欢的“伊莉莎白 班克斯”……

 

*******************************

 

在这个年代,像我这样的女人被称为“剩女”。我之所以允许自己被“剩”着。一方面是因为我喜欢一个人的自由与随性。

我和Mr. C的相遇也称得上浪漫――虽然这个词不适合他的年龄,用他的话说。

我是做广告设计的,本行业出了名的不愿意受约束的优秀设计人员。我独立完成工作,而完成工作的地点则是全国的各个角落。

这次,我去了阳朔。

从我到阳朔第一天开始的每天下午,我都会去那间酒吧。我就是在这里遇见了Mr. C,在来这间酒吧的第一天。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在那里面试的,面试设计人员。

从第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在注意他。我不知道他是否在注意我。直到五天后的那个下午。他端着一杯卡布奇诺来到我的面前邀请我加入他们的公司。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杯卡布奇诺在作怪,我竟然鬼使神差的同意去他们公司上班。

接下来,他安排好了我在阳朔的一切。他为我找房子,为我布置房间,甚至陪我过周末。我没有正经在公司待过,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介绍人都这么对待他介绍的对象。

他说,我之所以游荡是因为我害怕长时间的和某些固定的事情接触,因为我不信任他们,我内心会感觉到这种东西会随时间增长而起了变化。

也许是吧。因为我的不适应不仅仅是这方面,我不适应公司的规定,不适应某些他对我的要求。我开始变得烦躁不安。对待这样的我,他会大声的骂我,他也会给我讲道理,并且他还会以他的方式安慰我,帮助我。而我也会冲他大声的吼叫,对他哭泣。

半年多后,我感觉到他与之前不太一样了,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了什么变化,他常常在我面前抽闷烟,他开始述说一些苦恼。我从来没有安慰过男人,我这辈子最怕的就是男人的伤感。它能让我的心碎掉。

就这样,时间又过去了许久,我努力适应我的新生活。适应被他安慰,也适应着迁就一个男人。

有一天,我们参加完一个庆功会,他喝多了,我不知道该那他怎么办,只好开车载他回到我家。他躺在床上接过我递给他的茶,告诉我说他要回家了。

家,我从来没听他提到过。他的家在哪里,家中可否有妻儿。我当时心里只有这一个问题。虽有疑问,却又无法开口相问。

我用手机戳着他的肚子――这是我最爱对他动的手脚,我喜欢用一切可以用的东西戳他的肚子。而在他难过的时候,我最想做的就是抚摸他的肚子――问他如何处理我。他告诉我说去留随意。那天晚上我没有睡在沙发上。而第二天早上我在床上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只剩下桌上的早餐……

半年后,我发短信告诉他说我已经回到北京了,我问他是因为我吗。他回我说他现在只想留在北京,他知道我早晚也会回来的。

 

 

前世的情人

即使在今生

你仍是我爱慕的对象。

请告诉我

你用什么在迷惑我

让我如此为你着迷。

甚至在一百年后的今天

我仍旧陷入你的微笑

你的眼神

你的声音。

为了这微笑

这眼神

这声音

我愿意放弃曾经立过的誓言。

为了这微笑

这眼神

这声音

我愿意坚持刚刚许下的诺言。

而我所求的 只是

在你轻声呼唤我时

还记得,我是你前世的情人。

 

Category: 小小文  Tags: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
4 Responses
  1. likounin 说道:

    这是你写的小说?

  2. 涟子 说道:

    哦。什么想法?

  3. Jace 说道:

    这里是你的根据地?

  4. 涟子 说道:

    哈哈,不常维护的根据地。

Leave a Reply

XHTML: You can use these tags: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

Spam Protection by WP-SpamFree